
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印章的管理,維護印章的嚴肅性,確保印章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據上級關于事業單位印章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暫行規定。
一、總則
1、學校印章包括“貴州大學”印章(含鋼印,以下簡稱“校印”),校領導公務簽字章,各學院、校直各單位及科研機構印章,學校專用印章(如財務專用章、招生專用章、畢業生就業專用章)等。
2、學校各類印章統一由校長辦公室根據國家規定刻制、壓印登記后正式發文啟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和啟用學校印章。
3、各學院、校直各單位及科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印章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指派專人(監印人)負責保管和使用本單位印章,監印人名單要報校長辦公室。監印人不得擅自用印。對擅自使用而產生不良后果的,學校要追究當事人及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監印人的責任。
4、未經學校授權,各學院、校直各單位及科研機構印章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在本單位的職責范圍內使用,除開具介紹信和證明用于一般工作聯系外不得對外使用。嚴禁使用單位印章對外簽訂合同及其它契約類文書。
5、學校各類印章要確保存放安全,印章若遺失須立即向校長辦公室及保衛處報告,并登報聲明該印章作廢。單位更名或撤銷時,須及時將印章送交校長辦公室封存。對字跡已經模糊或缺損的印章要及時向校長辦公室申請更換,更換的印章不再發啟用通知。
6、使用學校各類印章都必須辦理使用登記手續。登記的項目包括:用印日期、發往單位、用印內容、用印份數、用印單位、批辦人、經辦人。
7、監印人員在用印時一定要堅持原則,要審查用印手續是否齊全,了解用印內容,核實用印數量。對不符合規定的用印,監印人有權拒絕并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監印人員蓋章時要規范,使蓋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觀,印章不能歪斜或顛倒。落款處加蓋的印章應“騎年壓月”。
8、所有使用學校各類印章的公文、公函、協議書、合同書以及各種報表、申報材料等,用印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統一編號,分類登記,并存入學校檔案。
9、印章原則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況須借出使用時,用印單位須出具申請報告,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借出,并派人監印。
10、各學院、校直各單位及科研機構的印章要定期認證。校長辦公室要加強對各類印章使用的監督,要定期檢查各類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情況(其中科研機構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情況由科技處負責監督)。
二、校印的管理使用
1、校印是按照國家規定、對內對外代表學校法定名稱、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由校長辦公室負責管理。學校鋼印限用于各類證書原件照片,不能獨立使用。
2、各學院、校直各單位和科研機構用校印,要填寫“貴州大學校印使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經批準用印后,申請單由校長辦公室和申請用印單位各留一份存檔備查。
3、各類學生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結業證書、專業證書、進修證書等學習證書(證件)的用印,用印單位要分別出具經校學生處、教務處、研究生處、成教處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并派有關工作人員與校長辦公室監印人共同監印。
4、以學校名義頒發的各類證書、證件、聘書、獎狀等的用印,由承辦單位造冊,出具經職能部門審核與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并經校長或分管校領導簽批后方可用印。
5、以學校名義署名的文件、報告、函件等的用印,要經校長辦公室審核,分管校領導簽批,按學校有關行文規定辦理。
6、學校上報的科研項目申請表、鑒定證書及科研報獎材料等的用印,要出具經校科技處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必要時須校長或分管校領導簽批。
7、各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報表用印,要出具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必要時須分管校領導簽字(蓋章)。
8、以學校名義簽訂的合同、協議的用印,要經校長簽字(蓋章)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9、辦理提款、開戶銀行帳戶等的用印,要出具經校計財處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
10、治安、消防等的用印,要出具經校保衛處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必要時須分管校領導簽字(蓋章)。
11、以學校名義向外刊登廣告等的用印,要經校長或分管校領導簽批。
12、學校車輛年審、報廢等的用印,要經校后勤處、資產處、計財處登記備案,并出具經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
13、各類以學校名義署名的證明、材料等的用印,要經各學院或職能部門審核備案,并出具該學院或職能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必要時報請校長或分管校領導簽批。
14、因公出差等需開具學校介紹信的用印,需出具由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開具的學校介紹信需留有存根,校印應在兩處壓印,一處在連接線上,一處在落款處。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
15、學校印章一般不對個人使用。教職工和學生個人需用校印時,必須由其所在學院、校直單位或科研機構委派專人,報主管校領導批準,或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在校領導授權范圍內審批,方能使用校印。
16、其他情況使用校印,須經校長辦公室負責人或校領導簽批。
17、申請使用校印具體流程見附件。
三、校內科研機構印章的管理使用
1、校屬、跨學院科研機構印章的制作,應由該科研機構向校科技處提出書面申請,由校科技處審查;院屬科研機構印章的制作,應由該科研機構向所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查后報校科技處。校科技處要將學校各類科研機構需制作印章的情況匯總并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后,由校長辦公室統一制作和發放。
2、學校各類科研機構印章的使用范圍是:(1)校內工作聯系;(2)學術交流;(3)宣傳、推薦、申報科技成果;(4)向學校推薦或申報科研項目。
3、因校內科研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為此,禁止使用科研機構印章簽訂各類對外合同和協議,尤其是經濟類合同和協議。違者,學校將追究該科研機構負責人、印章管理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4、校科技處要加強對科研機構印章使用的監督,要定期檢查校內科研機構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四、附則
1、校領導公務簽字章屬于學校的公務章,代表學校領導人的身份,是行使職務的標志。校領導公務簽字章由校長辦公室負責管理使用。
2、學校專用印章是學校及有關部門履行自己的某一專項業務而使用的印章,主要有“貴州大學財務專用章”、“貴州大學招生專用章”、“貴州大學研究生招生專用章”、“貴州大學成人教育招生專用章”、“貴州大學畢業生就業專用章”等。專用印章只代表印章上刊明的使用范圍。學校授權相關職能部門分別負責管理使用學校專用印章。
3、本暫行規定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申請使用校印流程
一、以學校行政名義發的公文、函件:校辦秘書科核稿交主任或副主任簽字→校長或分管校領導簽字→秘書科編號制文→用校印
二、出差介紹信:1、處級干部出差:所在部門或學院填寫申請單→分管校領導簽字→校辦開介紹信→用校印2、一般教職工出差確需用校印的:所在部門或學院填寫申請單→部門或學院負責人簽章→用校印
三、各類報表:1、例行報表→業務部門填寫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章→校長或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2、年終財務報表、綜合報表→業務部門填寫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章→分管校領導簽字→校長簽字→用校印
四、各類證件:1、職稱證、工作證、退休證:人事處填寫證件和申請單→人事處負責人簽章→用校印2、聘書:人事處填寫證件和申請單→分管校領導簽字→校長簽字→用校印3、學生證:研究生:研究生院填寫申請單集中辦理→用校印全日制本專科生:學生處填寫申請單集中辦理→用校印成教生:成教處填寫申請單集中辦理→用校印4、出國、出入境公派:外事處填寫申請單→外事處負責人簽章→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自費:所在部門或學院填寫申請單→部門或學院負責人按規定進行政審并簽署意見(學生要由學院簽署意見,還應到學生處簽章)→用校印5、學歷證明全日制本專科生畢業證、學位證、結業證等:教務處提供詳細名單并填寫申請單→教務處負責人按規定簽章→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研究生(碩士、博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證:研究生院提供詳細名單并填寫申請單→研究生院負責人按規定簽章→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成人畢業證、進修證、結業證:成教處提供詳細名單并填寫申請單→成教處負責人按規定簽章→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短訓班:承辦單位提供辦班計劃批文并填寫申請單→主管職能部門負責人簽章→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各類證書復印件:職能部門核對原件并填寫申請單→職能部門負責人按規定簽章→用校印。如在學校查檔的,應由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印章后方可用印。補(換)發畢業證、畢業證明書:本人登報聲明作廢→職能部門填申請單→職能部門負責人簽章→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
五、各類獎勵證書或處罰文書:職能部門填寫申請單→職能部門負責人簽章→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
六、協議、合同:以學校名義的合同:承辦單位填寫申請單→單位負責人簽章→主管職能部門負責人簽章→校長或校長授權的委托人簽字→用校印
七、申請帳號、執照等:1、建立帳號→財務處填寫申請單→負責人簽章→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2、申辦營業執照(含年審)→承辦部門填寫申請單→負責人簽章→主管職能部門負責人會簽→校長或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
八、登廣告、啟事等:承辦部門填寫申請單→負責人簽章→職能部門會簽→校辦審核→校長或校長委托人簽字→用校印
九、購(售)車:承辦部門填寫申請單→負責人簽章→財務處、國資處會簽→校長或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
十、醫保:人事處填寫申請單→負責人簽章→用校印
十一、存量增量使用、公積金貸款:房改辦填寫申請單→國資處負責人簽章→分管校領導簽字→用校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