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大學生科研訓練(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計劃(簡稱SRT計劃)是專為在校大學生設計的一種項目資助計劃,學生在導師指導下完成項目的研究工作。SRT計劃是學校本科人才培養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創新教育的重要措施。為使SRT計劃項目管理的科學化、程序化和規范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SRT計劃的宗旨是:充分利用我校的學科優勢和科研條件,發揮教師和科研人員在人才培養中的作用,在大學生中營造崇尚科學、追求真知的學術氛圍。
第三條SRT計劃的目的是:為學有余力的大學生提供直接參加或獨立完成科研項目的機會,并通過項目的實施,引導學生進入科學前沿,了解社會﹑政治﹑經濟和科技發展動態,培養科研素質,啟發創新意識,提高動手能力。
第二章項目申報與評審
第四條SRT計劃的申報條件:凡我校在校大學本專科生(全日制統招生)均可申報。申請人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有強烈的求知欲望和嚴謹的工作作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結協作精神。項目的申報與實施以課題組為單位,每個課題組一般為3~5人組成。資助對象原則上以高年級學生為主。
第五條SRT計劃資助項目應當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創新性和實用性。項目研究類型可以是試驗研究,也可以是調查研究。研究題目可以是針對某一學術領域或社會熱點問題,也可以是教師主持的研究課題的子項目或企事業單位委托的項目。SRT計劃著重對學生科學思維方式和科研方法的訓練,選題不宜過大、過深。項目研究期限原則上為1~2年。
第六條SRT計劃項目的申報程序:SRT計劃項目的申請原則上由學生所在學院統一辦理,教務處實踐教學科歸口管理。SRT計劃項目每年申報一次(每年5月份申報)。申報程序為:(1)個人申請(填寫《貴州大學SRT計劃項目申請表》);(2)教師(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推薦;(3)學院審核;(4)學校審批立項。
第七條教務處組織有關學科專業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專家對SRT計劃項目的申請進行評審,形成評審意見,必要時需組織答辯。評審結果報主管校長審批。
第三章項目管理
第八條SRT計劃批準立項后,由教務處負責登記備案,并對研究項目實行跟蹤管理。
第九條項目研究實行主持人負責制。接到批準立項通知后,項目主持人需認真填寫“貴州大學SRT計劃項目合同書”,制訂科學合理、詳細周密的研究計劃和實施方案,保證項目的順利完成。在項目研究過程中或結束時,需無條件地接受學校對項目的中期檢查或結題驗收,并提交工作總結和結題報告。
第十條SRT計劃項目是在導師指導下開展的科研訓練,指導教師應對項目研究的全過程給予指導,包括試驗設計、技術路線、實驗操作、資料查詢和項目研究結題報告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指導教師應為學生提供必要的研究條件。
第四章經費管理
第十一條經費來源:(1)貴州大學大學生創新基金;(2)由指導教師主持的科研項目提供的經費;(3)企業和社會團體提供或贊助的經費。
第十二條資助額度:由學校經費立項的SRT計劃研究項目的資助額度為600~2000元/項,其它渠道資助的SRT計劃研究項目的資助額度由資助方確定。由學校資助的經費和企業及社會團體資助并委托學校管理的經費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教務處按項目進度劃撥經費給項目主持人;指導教師科研項目提供的經費由指導教師負責管理。
第十三條經費使用范圍:項目經費主要用于與課題研究相關的項目支出,如文獻資料的收集、查詢、打印或復印,實驗材料和試劑藥品的采集和購置,調查、走訪等必需的交通經費等。
第十四條經費的報銷程序:學校資助和企業及社會團體贊助并委托學校管理的經費由項目主持人和指導教師簽字,并經教務處審核同意后到計財處報銷。教師科研項目提供的經費由教師按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報銷。
第五章表彰與獎勵
第十五條學校對認真負責、進展順利、成績突出的項目主持人和課題組給予表彰,再次申請項目時給予優先考慮。
第十六條研究成果得到實際應用,發明專利取得一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公開發表研究論文等,按照貴州大學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第十七條學校每學年組織一次SRT計劃項目研究成果評審,對成績突出者在全校范圍內給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十八條對于精心指導、認真負責的指導教師,學校給予一定工作量補貼,補貼標準為10~20學時/項,項目結題驗收后一次性核定。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對于弄虛作假或不認真履行項目合同的,一經查實即終止項目資助并在全校通報批評。
第二十條受貴州大學資助的SRT項目發表的成果,應標注受貴州大學SRT基金資助。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