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條為鼓勵規范我校本科生參加科工作,有效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升科研在學生成長和學校建設中的重要地位,進一步深化教學改革,強化素質教育,根據貴州大學科研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的宗旨是:加強我校本科生參加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我校本科生的科研水平和學術水平,促進我校的本科生科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鼓勵并支持全體本科學生參加科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三條本科生可以申請學校SRT項目,省、市大學生創新項目,參加重點驗室開放項目和教師的科研項目等形式進行科研活動。
第四條本科生參加科研項目的指導與管理:本著注重參與、注重培養科學精神、科學態度和科學方法的原則,指導教師應加強對學生參加科研項目的指導與管理,加強科學研究方法的訓練。學生應在項目開始階段做好研究工作計劃,經過導師同意并進行論證后方可開始研究;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學生應向教師提交研究過程中的原始數據等資料,并認真做好研究工作的記錄或日志、經費使用記錄等,并經導師審閱簽字;項目結束時學生應提交研究工作結題報告,指導教師批改審閱并撰寫評語。各院每學年應在本科生科學研究活動方面開展相關的報告、公開答辯或其他形式的交流活動一次以上。
第五條本科生參加科研項目的成果管理:項目執行時間一般為一年。項目完成時學生除完成結題報告外,還應向學校提交相應形式的成果,如論文、調查報告、設計圖紙、儀器裝置、所開發的軟件和程序等。還應提交各類原始資料,如軟件的源代碼、調查報告的問卷、調查的原始數據、實驗記錄及實驗數據。學生還應認真整理所取得的成果,通過發表論文、申請專利、技術推廣等形式將成果公開或轉化。本科生科學研究項目發表論文一般由導師做通訊作者,知識產權歸貴州大學和項目承擔人(個人或集體)共同所有。未經指導教師同意,學生不得將論文成果寄出校外發表。成果轉讓工作須征得學院和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學生不得私自轉讓。
第六條本科生參加科研項目的檔案管理與追蹤:各學院應將學生研究成果歸類整理存檔,保存以下材料及電子版:研究工作計劃、中期報告、結題報告、研究論文等成果。按科研檔案的保管規范,妥善保存原始數據、實驗記錄、學生的工作日志等原件。以便學校進行質量監控評價和各級檢查工作,推薦參加各級大學生科研成果評獎等。
第七條本辦法由科技處、人文社會科學處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