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貴州大學3522集團新網站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通知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健全研究生培養激勵機制,促進研究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教育部及財政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小組(成員由院領導、導師代表、輔導員、學生代表組成),評定小組嚴格按照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條件和本學院制定的評定細則組織實施獎學金的評定工作。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李澤滔
紀檢組長:李慶華
副組 長:張靜矣張靖
成員:劉敏 吳欽木 陳進軍 郝正航楊靖 龔德鴻
秘書:郭翠翠
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范圍
評定時在校的研一、研二、研三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人數及額度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額度及標準
類別 | 評定人數 | 獎勵標準 | 經費來源 |
博士 | 按照學校當年文件規定 | 30000元/年 | 國家財政 |
碩士 | 按照學校當年文件規定 | 20000元/年 | 國家財政 |
四、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條件及辦法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
2.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4. 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5.積極參與社會實踐,表現突出。
6. 評選時應完成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中所規定的內容。
7.研究生在學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國家獎學金評定資格
(1)違反國法校規,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者;
(2)有剽竊、做假、提供虛假信息等學術行為不端者;
(3)本學年課程有補考科目者;
(4)考試舞弊者;
(5)在學期間休學、退學者,以及因各種原因學籍變動者;
(6)未經批準,開學不按時報到注冊或提前離校者;
(7)不按規定繳納學費者。
(二)評選辦法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評定依據為研一期間的加權成績、研究生期間所獲獎勵及成果。所有參評材料為入學后到當年評獎之前取得,并從未參與過各級各類獎學金評定。
各部分計算分值如下:
1、課程考核
課程考核由研究生培養方案中學位課和非學位課程成績組成,權重及計算方法如下:


2、科研(學術)成果
科研(學術)成果包括:科研(學術)獎勵、學術論文(專著)、專利和科研項目等。
(一)科研(學術)獎勵的計分標準(單位:分/項)
獲獎級別 | 等次 | 分值 | |||
總分值 | 第一獲獎人分值 | 第二獲獎人分值 | 第三獲獎人分值 | ||
國家級 | 一等獎 | 200 | 130 | 50 | 20 |
二等獎 | 150 | 100 | 35 | 15 | |
三等獎 | 100 | 65 | 25 | 10 | |
省部級 | 一等獎 | 100 | 65 | 25 | 10 |
二等獎 | 70 | 47 | 16 | 7 | |
三等獎 | 40 | 26 | 10 | 4 | |
市級 | 一等獎 | 30 | 20 | 7 | 3 |
二等獎 | 20 | 13 | 5 | 2 | |
三等獎 | 10 | 7 | 2 | 1 | |
備注:校級科研(學術)獎勵視為市級科研(學術)獎勵;獲獎人排名次序為扣除該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最終次序;第四及以后的獲獎人不加分;獲獎人數不足三人的,由第一獲獎人獲得剩余分值。
(二)學術論文(專著)的計分標準(單位:分/篇)
論文級別 | 發表論文或被收錄刊物級別 | 分值 | ||||
總分值 | 第一作者分值 | 第二作者分值 | 第三作者分值 | |||
專著 | 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專著 | 100~200 | 65~130 | 25~50 | 10~20 | |
一級 | 中科院SCI期刊分區表2區以上 | 200 | 130 | 50 | 20 | |
二級 | 中科院SCI期刊分區表3區 | 150 | 100 | 35 | 15 | |
三級 | 中科院SCI期刊分區表4區、EI源刊 | 100 | 65 | 25 | 10 | |
四級 | 中文核心期刊 | A類 | 100 | 65 | 25 | 10 |
B類 | 60 | 40 | 14 | 6 | ||
C類 | 30 | 20 | 7 | 3 | ||
五級 | 會議論文EI或ISTP收錄,貴州大學《碩博論壇》(限一篇) | 30 | 20 | 7 | 3 | |
六級 | 一般學術刊物(限一篇) | 20 | 15 | 3 | 2 | |
備注:作者排名次序為扣除該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最終次序;第四及以后的作者不加分;作者數不足三人的,由第一作者獲得剩余分值。
(三)專利的計分標準(單位:分/項)
專利情況 | 分值 | |||
總分值 | 第一作者分值 | 第二作者分值 | 第三作者分值 | |
獲授權國家發明專利 | 100 | 65 | 25 | 10 |
獲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或軟件著作權(限三項) | 30 | 20 | 7 | 3 |
申請國家發明專利(限一項) | 20 | 15 | 3 | 2 |
備注:作者排名次序為扣除該研究生指導教師的最終次序;第四及以后的作者不加分;作者數不足三人的,由第一作者獲得剩余分值。
(四)主持科研項目的計分標準(單位:分/項)
科研項目級別 | 分值 |
國家級 | 200 |
省部級 | 80 |
市級 | 40 |
備注:校級科研項目視為市級科研項目。
(五)科研(學術)成果的總分為上述四項積分之和,要求:
1. 所有成果署名(所屬)必須為貴州大學;
2. 成果必須是在讀研期間完成;
3. 所有成果在各類獎學金評定中不能重復使用。
五、社會活動
社會活動包括:管理人員評價(輔導員、班主任等)、擔任社會職務、社會活動獲獎等部分組成。
(一)管理人員評價計分標準(單位:分/項)
管理人員評價 | ||
思想政治及日常綜合表現等 | 等級 | 分值 |
優秀 | 50 | |
良好 | 30 | |
(二)擔任社會職務的計分標準
評價 擔任職務 | 優秀 | 良好 | 評價單位 |
校級 | 60 | 40 | 研究生工作部 |
院級 | 40 | 20 | 培養單位 |
班級 | 30 | 10 | 班級 |
(三)社會活動獲獎的計分標準(單位:分/項)
等次 獲獎級別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其他 |
國家級 | 100 | 80 | 60 | 5 |
省部級 | 60 | 40 | 20 | 3 |
地(市)級 | 40 | 20 | 10 | 2 |
校級 | 20 | 15 | 5 | 1 |
(四)社會活動總分為上述四項積分之和,要求:
1.管理人員評價,各培養單位須制定具體的評分標準;
2.社會活動中“擔任職務”由聘任單位評價計分,以最高級別計,不累積計分;
3.社會活動累積計分不能高于200分;
4.獎項積分由培養單位組織認定。
六、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一)博士研究生綜合成績:
二年級:課程考核積分×60%+科研(學術)成果積分×35%+社會活動積分×5%。
三年級:科研(學術)成果積分×90%+社會活動積分×10%。
(二)碩士研究生綜合成績:
二年級:課程考核積分×98%+社會活動積分×2%。
三年級:科研(學術)成果積分×90%+社會活動積分×10%。
七、評定程序
1.符合評定條件的研究生填寫申請材料,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申請表及申請材料送交學院,未按規定報送或報送逾期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2.學院評定小組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驗原件,附復印件),按本學院制定的評定工作實施細則確定擬評定名單,確定擬評定名單后公示3個工作日;
3.學院將評選結果及材料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社會捐助科;
4.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各培養單位報送材料,并公示評審結果,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候選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學校報省教育廳,研究生管理處在管理系統中完成確認。
八、獎學金的評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寧缺毋濫。評定過程中作假者取消當年各類評獎資格。
九、所有申報材料為2016年9月28日前研究生在校期間取得的成果,
十、本辦法的解釋權歸3522集團新網站所有。